建设工程设计
甲方(委托方):
乙方(受托方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为明确双方在建设工程设计过程中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,保障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,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工程的设计事宜,达成如下合同条款:
第一条 工程概况
1.1 工程名称:
1.2 工程地点:
1.3 工程规模:
1.4 设计内容与范围:(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《设计任务书》)
1.5 预计总投资:__万元人民币。
第二条 设计依据
2.1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技术标准、规范。
2.2 甲方提供的项目批准文件(如立项批文、规划许可证等)。
2.3 经双方确认的《设计任务书》。
2.4 工程所在地的地形图、地质勘察报告(如有)等相关基础资料。
第三条 设计阶段、成果及提交时间
3.1 本合同设计工作分为__阶段(如:方案设计、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等)。
3.2 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的内容、深度、份数及提交时间详见附件《设计进度计划表》。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。
第四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
4.1 本合同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元整)。
4.2 设计费支付方式:
(1)本合同生效后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%作为定金,计人民币元。
(2)乙方提交阶段设计文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%,计人民币__元。
(3)……(按阶段约定支付,直至付清)。
4.3 乙方在每次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。
第五条 甲方责任
5.1 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,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,并对其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负责。
5.2 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。
5.3 保护乙方的设计成果,未经乙方同意,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、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。
5.4 在收到乙方各阶段设计文件后,应在约定时间内(一般为__个工作日)组织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。
第六条 乙方责任
6.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、标准、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,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,并对其负责。
6.2 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。
6.3 配合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施工,进行设计技术交底,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,负责设计变更,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。
6.4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。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,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,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,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。
第七条 保密条款
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,未经对方同意,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、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目的。如发生以上情况,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八条 违约责任
8.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设计费,每逾期一日,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的违约金。逾期超过日,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,并书面通知甲方。
8.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文件,每逾期一日,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。逾期超过日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。
8.3 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,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,违约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。
第九条 争议解决
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:
(1)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;
(2)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条 其他
10.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,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。
10.2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3 本合同一式份,甲方持份,乙方持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4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(或合同专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设计成果交付完毕,设计费结清后,本合同终止。
10.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,双方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(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、传真)送达对方。以下地址为送达地址,如有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。
甲方地址: 联系人: 电话:
乙方地址: 联系人: 电话:__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年月日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年月日
附件:
- 《设计任务书》
- 《设计进度计划表》
(注:本合同范本为示范文本,具体条款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。在签署前,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。)